属于什么罪行

与朋友一起喝酒后在回家的路上跟一个正在方便的人发生了争吵 然后又叫朋友陈某过来两人用刀和钢管打了受害人 受害人头部被打伤 打伤后犯人陈某又拿了受害的钱财 本人也看到了 逃走后陈某说把抢来的钱两人分了 本人也同意了 未分两人被抓 本人以前与人打架被拘留过十来天有案底 这样本人是否能构成抢劫罪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04-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1、《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成立要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为要件。你们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要看“拿”受害人的钱财时对方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就你的表述而言认定抢劫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联系律师根据具体案情考虑无罪或罪轻辩护。


2、《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有事前通谋或事中通谋等不同,但是均形成了共同的犯意,成立共同犯罪。你的案件中你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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