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可以收养子女吗

我现年满33周岁,未婚,有工作但是属于自由职业,想收养弟弟的孩子,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收养后如果我结婚还可以再生孩子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07-状态:已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您的情况因为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受到的限制相对较少,只要能证明您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可以收养,前往民政部门登记即可。 对于计划生育的问题,各地政策差距较大,建议前往计生部门咨询。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张老师的解答,非常满意!

我咨询张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磊律师 > 张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