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双方无过错,只是因没互相了解就闪婚两个月后发觉和不来要求离婚,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08-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只有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清醒,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我咨询张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磊律师 > 张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