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半,有一女儿4个月大,现在想离婚,房子是为结婚买的,不过房产证在结婚证前面拿到,没有第三者,只是两人感情破裂,我暂时没工作,在家带孩子,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请教专家律师。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08-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1、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鉴于你离婚后没有收入来源、且要抚养年幼的孩子,生活困难,可以要求离婚分割财产是要求适当照顾,或者要求对方在离婚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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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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