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家有亲戚在台去世,无后,于我你是叔侄关系,请问这方面的遗产问题该怎么解决?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12-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您亲戚有不动产在内地,则适用中国继承法您无继承权;对于其他不动产和动产,要根据不同情况依照台湾或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办理继承。

该问题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且涉及台湾的法律问题一般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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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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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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