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抚养权的问题

我结婚3年了,孩子不满周岁。房子是我娘家拿的首付(婚前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贷款是我和他做买卖还的(还没有还完)。因为婆媳关系导致离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孩子归谁抚养?谢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18-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为孩子未满周岁,一般会判决由您抚养。
房产问题较为复杂,可能会作为判决由他所有并对你进行补偿,首付款作为债权处理,也可能做其他处理,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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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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