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我母亲十几年前与人再婚,现在要商量男方的身后事,他有一栋房产。婚后我母亲尽心伺候男方,他有很多病。两人感情不错。男方四个子女,我母亲三个子女。她们有正式登记结婚。请问这种情况我母亲对财产能主张什么权利?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5-状态:已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您母亲能主张何种财产权利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是您母亲的财产,另外50%是遗产,由您母亲、男方子女和与男方有抚养关系的您母亲的子女共同继承,您母亲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如果是男方个人财产,由您母亲、男方子女和与男方有抚养关系的您母亲的子女共同继承,您母亲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老师的回答,万分感谢。也谢谢其他老师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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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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