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家出钱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来哦共有外遇了要离婚怎么能让他一分钱都拿不到
补充提问:
是他有外遇了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2-05-31-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有财产约定明确约定房产由您个人所有,才可以让对方失去该房屋,如果没有约定,只能按照法定分割方法进行。
该房产产权登记如果没有您的姓名,很可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实务中很难主张,同居要求不以夫妻名气长期稳定共同生活,一般要达到3个月以上。

根据您的描述,除非签署书面财产约定并进行过户登记,您很难得到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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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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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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