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认权属,他在房屋产权登记时加上你的名字就是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该房屋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您可以依法主张分割。我国婚姻法于2001年颁布实施,没有新婚姻法一说,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并未涉及您案件中的情况。 由于您的孩子才刚11个月,尚在哺乳期,一般由您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