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

10年了,男方的妈妈以种种理由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女方至今都没见到孩子一面,可以说连孩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女方起诉了,法院判了给女方探视的权利,可男方至今不执行,不给见面,,现在女方该怎么办,去哪里投诉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05-31-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当事人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拒不执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探视权因为涉及到孩子的人身权利,不好强制执行,最好通过沟通方式解决。如果沟通不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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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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