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我跟前妻2010年6月离婚 当时没别的财产分割 当时就是小孩跟我 ,她向我要5万元现金,给她打了欠条上面写明在2012年6月1日之前给她,可她到现在都没给过小孩的抚养费,她现在找我要钱,我觉得这钱不应该给她了,可以用来抵扣小孩的抚养费。
不知道我这想法在法律上能不能够得到支持。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1-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您向她给付5万元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她未支付抚养费属于抚养费纠纷,这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地说应该通过两个不同的诉讼解决。
实务中为了节约司法资源,考虑到这种互负债权债务的实际情况,此类案件可能通过法庭调解的方式相互抵充,调解结案,建议您和对方多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