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婚

我姐是军婚要离婚的话女方有什么权益保证?有小孩。
我姐没工作,要是离的话小孩会归谁呢

补充提问:
如果是男方的问题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6-04-状态:已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在实务中并不容易举证证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并无特别规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参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在此之间的孩子要比较双方抚养条件确定。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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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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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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