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关于婚姻财产法!

在婚前我3套房子,以及5个门面(收取租金)
若结婚后,在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在新婚姻法下,对面会分的我的财产吗?
在结婚期间本人所得到的租金算一起的收入吗?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04-状态:未解决]
张磊律师的解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租金收入如果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只是为财产情况保留证据,不对权属产生影响。自2001年婚姻法修订后没有新婚姻法一说,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并不涉及本案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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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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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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