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也跟其他的诉讼案件一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只是离婚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