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
你好!我于09年在泰安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一年内把购房人资料提交房管所,并帮助办理房产证。由于常年在外工作,没有时间回家办理房产证,今年回家的时候,听说开发商老总已经死了一年多了,家产由他闺女继承,年前去小区转了一下(因回家都在老家,新房一直没有时间装修),结果发现整个小区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他们找过开发商,可是现任老总不和我们照面,找物业,物业也没办法。到现在为止,我都已经交了近三年的房贷了,不想放弃这套房子。
请问:我们的房产证还能办理下来吗?我们咨询过当地房管所,一直没有收到购房人资料,而且城建局现在说该小区是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现手续不全,等待开发商提交资料。
我们该怎么办理房产证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2-01-状态:未解决]
潘宇虹律师的解答:
起诉开发商履行过户义务并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