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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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合议后,判给债务人妻子偿还债务,
(债务人已经死亡,债务人妻子在判决时就未到庭)法院审判员说让我找到债务人妻子他们才能送达,判决才能生效,是这样吗?我知道他妻子在家,可法院人一问,他们家人就说没在,不说实话,我无法,现在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2-02-02-状态:未解决]
潘宇虹律师的解答:
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进行送达行为所采用的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诉讼文书送达方式共有六种:
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间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