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关于房屋赠与公证的问题
2001年母亲把一套房屋赠与我并进行公证,随后我对房子进行装修并入住至今,但一直没有过户。她自己另有两套房屋,而我没有房子。现在她想收回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fa335811
浙江
[
咨询时间:2012-03-13
-
状态:未解决
]
潘宇虹律师的解答:
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你母亲可以收回房屋,而你应当找出你母亲收回房屋的深层次原因。 装修费可以要求折价补偿。
我咨询潘宇虹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潘宇虹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潘宇虹律师
执业机构:
上海融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更多潘宇虹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潘宇虹律师
>
潘宇虹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