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问题
我一朋友在上海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5月底租的,当时中介收了中介费的,)压一付2,押金2500,另外付了5000元租金,可就昨天突然来了个律师带着法院盖了章的文件,来调查说,房东用这套房做了什么抵押,现在房东找不到了,如果是这样,我那朋友应该怎么维权,因为他不但还没住满2月,还有2500的押金,另外还办了一年的宽带,对一个打工仔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请问下,我们该怎么办?急切帮忙!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7-07-状态:未解决]
潘宇虹律师的解答: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出租人应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如果因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