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问题

我已离婚,目前有一处属于自己的住房,近期想再婚,想把这套房子赠与父母,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请问:1、如果再婚,这是我的婚前财产,将来如果新组建的家庭有事,我目前如何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是否要作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2%),如果男方不同意,我能否私下提前做婚前财产公证?2、赠与父母的各种费用大概是多少,按房屋价值50万元计算,是不是必需还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呢?非常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22-状态:已解决]
盛存有律师的解答:

没必要作婚前财产公证,只要这个房产属于你个人的合法财产就是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你可以把房子通过附条件的赠与父母。具体征收: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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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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