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三级女,要求离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女方,现27岁,从未上过学,现已结婚三年,并育有一2 岁女孩.但是三年里,男方经常殴打女方,甚至怀孕期间也打,外加男方赌博,不误正业,还有男方亲戚也殴打女方,出言恐吓女方,心情不顺的时候就谩骂,此事已闹到当地派出所,但是男方冷漠,谁爱打就打的架势。最终派出所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女方,原以为男方会因为孩子不再继续被打,不再赌博,耍钱,但是现在男方依旧如此。现女方要求离婚,并且做了残疾鉴定,确认是精神残疾三级,(女方从未上过学,原因是女方智力上有缺陷,四岁因感冒伤及脑子,但是后来渐渐好了,但是智力比正常人差,但是结婚前,女方心疼父母,照顾父母方方面面的,但是自结婚后发现大不如前,再加上男方家的蹂躏,感觉女方状态不好,于是到精神病院做鉴定,鉴定结果是三级精神残疾),现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女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想借着父母的能力来抚养。因此想咨询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补充提问:
女方不是精神残疾,而是智力残疾三级.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1-05-状态:未解决]
薛成娥律师的解答:
如果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判决给父亲。因为女方是精神病患者而且存在家庭暴力所以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