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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往年同期因市场、季节等综合因素,12月、1月、2月是不做业绩考核的,也就是有保底工资。现在调整后,工作量加大近两倍,下达任务量是往年实际达成量的两到三倍,完不成则薪金联动下调。且在公布调整方案时,不允许员工有意见表达。
时近年底,这样的薪资调整,有着明显的“请人走路”的含义。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咨询者:
fada3005
安徽
[
咨询时间:2011-12-25
-
状态:已解决
]
程韦伟律师的解答:
可申请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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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韦伟律师
执业机构: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安徽 淮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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