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浪费我6年青春,我能否要求赔偿?

我和男朋友交往6年,早已发生关系,前一个星期还好好的,双方父母还见面谈结婚买房的事,但因为没有谈好,说下次再商量。一个星期后以对我没感情了要分手,他家人全力支持他。我父母不能接受在精神上有所损伤,母亲经常流泪。我也浪费了我6年的青春,而且我精神上也受到严重打击,对爱情婚姻彻底失望,经常失眠。会对我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能和父母到他家去要求一定的赔偿吗?难道我被他伤成这样还要自己和家人背着吗?是不是女人就要认定吃亏呢?

希望您能帮帮我。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2-05-状态:未解决]
程韦伟律师的解答:

不存在精神损失费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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