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户
我方与甲方签订合同15年,我方履行合同已6年,甲方将房屋所有权卖给丙方,甲方要求丙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直至终止,三方签合同后,丙方找出各种理由想终止原合同,理由是我们浴池对房屋造成损害,想找有关部门对房屋进行检验,想达到终止合同而不赔偿的目的,我方该怎样维权?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26-状态:未解决]
曹开旺律师的解答:
你好:按照合同法第217、218条的规定承租人应该按照约定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如果按照约定或其性质使用造成损害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你们的浴池如果没有造成房屋损害,出租人是不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