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金

今年6月份看中了一处楼盘,交了10万购楼意向金,当时签了份合同,主要是以下几点:1、乙方(本人)向甲方交10万购楼意向金;2、开盘时可按交意向金是定的价格优先购买当时指定的套房;3、开盘后7天内乙方无力支付购房款时甲方可把该房出售给他人,并在开盘7天后无息全额返还意向金;4、乙方不想购买该楼盘指定户型时可在开盘7天后无息全额返还意向金。当时该售楼处口头说会在2个月后开盘,可一拖再拖,至今没有开盘,并且当时的其中一家开发商(该楼盘是几家合资的)现在抽资离开该楼盘了,让人对该楼盘失去了信心;请问本人现在不想再购买该楼了,可否现在就拿回所交的10万元?该楼盘所收的意向金是否合法?要是开发商不想返还的话怎么办?
补充提问:
前几天去要了,不过开发商不愿退款,说一定要在开盘后7天才行,但是开盘时间又遥遥无期,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开发商不同意时是否可以找哪家政府部门解决?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12-01-状态:已解决]
梁斌律师的解答:

可以到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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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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