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领导故意为难不让撤场
律师同志,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家家具城里的商户,由于经营不善向商场提出了撤场申请,并结清了所有的房租。但是商场某位领导干预我搬走我店内的货物,指使商场保安阻止我拿自己的东西,要再交两个月的房租才能搬货物。他的理由是当时签订的协议是要提前两个月打撤场报告。但据我了解,有些商户撤场时跟他关系好就没有这么麻烦。我的疑问是:1.当时签订协议中的这一条是不是霸王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应?2.我已交清房租了,商场阻止我拿自己的货物是否合理?3.我不是故意违反合同协议的,而是实在没钱继续经营,商场如果起诉我,我会负什么责任?4.我要拿回自己的货物商场不让,我是直接报警还是起诉商场?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1-02-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