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子被租客淹了,想提前终止合同,需要赔违约金吗?

8月份把房子租给一个军区的人,结果他出门7-8天不关接洗衣机的水龙头,天冷冻坏了洗衣机的接口,房子进水,地板墙都泡了水,阳台结冰还把楼下的人砸了,然后他还说是我们设施不好。一点责任都不负责,所以不想租他了,合同还有半年到期。   不过合同上写明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否者需赔偿违约金。是不是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就不用赔偿了。   设施损坏了我可以不管,但是楼下砸到人,他都不管,还是我们大老远跑去,赔钱给人。太过分了。然后还很牛B的样子。实在想提前送走这个瘟神,否者他要是忘关电热器把屋子点起来,还要赖我设施不好。   是不是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就不用负违约责任赔偿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1-03-状态:未解决]
梁斌律师的解答:

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我咨询梁斌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州分所
 所在地:江苏 常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梁斌律师 > 梁斌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