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归属权是卖方还是买方?
事件:房屋买卖合有卖方夫妻一方的签名,卖方妻子并不知情。在此情形下,买房一直对外宣称是租赁。卖方的夫妻关系不和,虽然卖方妻子多次询问买方是否买卖,买房一直坚称是租赁。
三年后,因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合现金,卖方要求收回房屋。此时买方坚持房屋合同是成立的,属于买卖合同成立,要求卖方过户。此时,卖方的妻子才知道事实的真相,坚持不肯卖房子。
通过各种渠道,买方已经把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
请问,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房屋的归属权是卖方还是买方?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01-03-状态:未解决]
王占胜律师的解答:
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属于善意取得。无法解除、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