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

我父亲再婚以后和继母有一处房子,但是现在我父亲去世了,也没有遗嘱,房子已经拆迁了,分了一个一居一个两居,我和我继母在拆迁办手写了一份协议,就是房子都归继母所有,那会就是为了拿拆迁款所写的,我们口头也有说过等房子下来会卖掉一处房子给我一些钱,但是这个没有写过东西,只是口头上承诺的。所以拆迁款下来以后我和我继母都分走了拆迁款。继母也说等房子下来会再给我一部分钱,但是现在情况看来口头说的肯定没有用,但是之前手写的那份协议可以无效吗?我现在想要一个一居室。要是按继承法来说管用吗?毕竟我父亲已经去世了。如果我继母拿出那份协议的话是不是我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12-06-状态:未解决]
李永生律师的解答:

如果无相反证据推翻,前面的协议是有效的。但如何分,还要具体研究协议内容本身。另外,如果房屋分不了,那拆迁现金部分也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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