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周岁的小孩如何判给男方

律师你好:
现在我的小孩才7个月,我的妻子坚决要和我离婚,我不同意协议,她要起诉。现在是她总是拿她和小孩的生命来威胁我(有录音),也有一些不当的举动,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可能支持小孩子判给我吗?另外,即使法院不判离婚,有没有其他办法改变这种状况,她这样做不利于小孩子的成长(不管处于什么目的,拿小孩子当筹码)。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9-07-状态:未解决]
喻利琴律师的解答:

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所以,最好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证明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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