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提过错 现可以提出吗

男方在离婚时属于过错方 我当时(不知有过错赔偿)未提出赔偿 现可以要去赔偿吗



补充:是协议离婚。超过一年是否不能起诉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6-19-状态:未解决]
喻利琴律师的解答:

你的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我咨询喻利琴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乐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喻利琴律师 > 喻利琴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