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可以要求报酬,但是数额是否合理,要看手机的价值。500元过高,你可以要求降低或者交给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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