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被盗谁负责

我单位家属楼近期两次在白天被撬门入室盗窃,两住户被盗走钱财和物品。请问发生此事件谁来负责?没有物业公司,看门人是单位找人看的.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9-25-状态:未解决]
喻利琴律师的解答: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物业就要物业负责,没有物业就由小偷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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