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城违约还能继续按照合同执行吗
我是服装城的一名业主,我想咨询下 ,现在合同上写的是8月18号开业但是是9月26号开业的,这算他们违反合同吧,我们每个档口都有抵押金的,合同上写的是只收取物业费和水电费,但是前几天商场要求我们上缴楼层费用还有采暖费用,现在商场只要求我们上缴电费和物业费,您觉得我们应该交吗
补充提问:
那就是我们还需要继续缴纳物业费和电费,是吧,并且商场说免去8月份和9月份的物业费,只需要缴纳以后的费用,水费暂时不交,如果我们不交这个费用,商场就直接从押金里扣,我们没有理由不交物业费和电费是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2-19-状态:未解决]
曾雨佳律师的解答:
服务城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开业义务,已构成违约。你们缴纳费用的依据,根据合同执行,无义务缴纳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