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是受害方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1月16日晚18:00点在元氏县宋曹镇南苏村东边,我驾驶一辆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突然从后面超过一辆两厢小轿车横在我车前面,车上下来四个人,其中个子最高的过来踹我的车(手里拿着板砖明显喝酒了)我的车头被踹了个坑,我赶紧往后倒车。因为是晚上看不清。将车倒进了垃圾堆里、导致地盘下传动轴缠满了布条,车动不了(这时候四个人上车跑了)我低挡加大油门硬开了出来,后用剪刀将布条剪断。因为晚上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是外地人)所以没报警。19:00多我开车往回走,在距离我出事地点500米的地方我发现了对方的车。车上没人。现场有好多警察、在确定是对方车后我向警察报了案。后经了解这伙人又碰了一辆货车,并将货车司机打伤。货车司机打的110。17日下午我去派出所录口供,17日晚上派所打电话叫我到物价局定损失。说物价局定损后,我损失多少钱。派出所给调节。调节不成去法院。派出所说必须有物价局的定损、如果没有定损,法院不支持。我想问律师1.我完全是受害方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2.去物价局定损失人家会管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1-18-状态:未解决]
朱红宇律师的解答:
应当进行定损,协助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