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

事实1:本人向A借款15万,写了欠条,并找了担保人C。欠条上没写出借人姓名,和现金已收到等字样,现在因要打官司都加上去了。现在原告不是A,而是B。被告是C,这个B 本人根本不认识。
事实2:因为一些原因,从道德上讲不用也不愿归还给A。现在有B出面做原告,他是不能提供银行存根等票据,而且我也没有这个能力借15万,没有经营等需求。这个钱属性是高利贷。
请问不知能否打赢?或如何辩护?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3-02-状态:未解决]
郑世红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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