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17 15:40:08 作者:秦建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佛曰:助人为乐,乃人生之根本。助人为乐,乃人生快乐之源泉。古人以德礼育人,《礼记·访记》要求人们“君子贵人贱己,先人而后己”。高尔基是这样解释施舍的——你要记住,永远要愉快地多给别人,少从别人那里拿取。狄更斯更是助人上升到人生价值的高度——世界上能为别人减轻负担的都不是庸庸碌碌之徒。拉布吕耶尔快乐的解释了助人的优点,那就是“最好的满足就是给别人以满足”。
无论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都提倡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人生来不易。生物间,万物以108种元素,组成亿万中物体,以各种形式存在。人相对于自然,渺小而又短暂。来到世间,已是上帝的万般恩惠;相识于人世,更是万代修缘。然,上帝在创造万物之时,却将存世规则遗漏。于是乎,各物种之间,星移斗转,物竞天择,也弱肉强食。
上帝偏爱于人类,在人类自私的品性中,赋予人类智慧与理性。文明的发展,便是抑制人的自私,挖掘、展现人类的互助与无私。历经千百年时,淌流亿万鲜血,人类逐渐意识到了同类的珍惜,互助的高贵。
人类的文明,人性的提升,便是在无数次自责与矛盾中,升华!
新的千年来到,随着中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及发展的不平衡,乞丐成了各城市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2004年,某市日报邀约,撰写一篇关于乞丐问题的评论。多年来,我一直尊重和关注这个特殊的群体,故行文多有同情并为之奔呼,写作一篇《有位兄弟叫乞丐》。开文到:“五年前,一位女同学在去昆明的列车上电话问我:‘在列车上,假如一位十五岁的小女孩带着一位约八岁的弟弟对你说,他们与妈妈走失了,没钱回家,向你请求支助35元路费,你会给吗?’我十分坚定地告诉她,会给,我会毫不犹豫地给!她告诉我她已经给了,只是向我寻求一种心理平衡。同学说,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才给那小女孩50元钱,怕被骗了,可更怕万一那小女孩真的与妈妈走失了,自己袖手旁观,会被良心谴责一辈子。她问我你为什么会回答得如此坚定?我说:因为,我有一位兄弟叫乞丐。”余文便是为乞丐而呼。
《有》文却有违上峰本意,文不得发,遂求改之。无奈之举,以专业行文《论乞丐的法律调整》,避重就轻,比较各国及国内各地法律政策对乞丐的管理规定,最后隔靴搔痒般呼吁社会关心乞丐。文发之后,却如梗在咽,良心深陷矛盾,常回想起同学的话,面对街头各类乞丐,施舍与否,陷入矛盾,便也逐渐减少了舍予的次数。
是日,再读姜汝祥博士的《只要我想,我就能》一书,书劝世人“事对事有解,人对人无解”,称:“托尔斯泰先生有一次向一个乞丐施舍,朋友告诉他,该乞丐不值得施舍,因为他以品格恶劣闻名莫斯科。托尔斯泰先生曰:‘我不是施舍给他那个人,我是施舍给人道。”姜博士如是评:施舍的对象不是人,也与人的品格无关,这是“不对人”。施舍的意义不在于挽救了谁,在于施舍时世间就建立了人道主义,这是“对事”。
呜!一语惊醒梦中人,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纠结多年的心诟一朝得解!施舍,本是一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其意不在于帮助了谁,帮助到什么程度,而是践行了人道,展现出人应有的互助的品性。无论被施舍的对象人品如何,无论被施舍的事件值得与否,丝毫不会降低我们对人道的标准,不是我们逃避人道的借口!
子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即是此理!
2009年3月16日.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