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三方协议问题
我是应届生,签的是三方协议,虽然转正后工资能拿到2000以上,但现在知道我毕业,每个月实习工资是800,而三方上违约金写的是1500,请问这合法吗?另外,如果我想毁约的话,在已经将三方递交学校及单位的情况下,我可以不赔偿违约金吗?
补充提问:
三方协议上写的税前工资是3200,但是实际上我现在拿到的是800,单位给的理由是我还未毕业,没有拿到毕业证书,所以只能算是实习。,这种情况下我也要赔偿违约金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4-24-状态:已解决]
秦建龙律师的解答:
1、严格来说,你未毕业,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应该认定为生活补助费等(各省规定不一)。
2、但假如合同已经明确约定的金额,义务方应按照合同支付。你要看清楚,是否有部分费用归学校(学校以管理费等各项名义收取,本人多年前也受到这样待遇,最后维权成功)。
3、如是以上情况,还要看协议如何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明确为劳动合同,那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无需解除。
4、毕竟未毕业,希望妥善处理,别得罪用人单位和学校。在中国,得需要这样的处理方式。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虽然你的答案好像有点偏离我的问题,但是解释的很详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