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拒赔

我在2012年10月买了一份平安寿险,13年6月住院给我报销5800元,10月又重病花费24000元,拒赔,原因是在,2005年住过院,和这次的病相连,把我的合同解除,我已经交过两次保费,保险公司能单方解除我的合同吗,请教律师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4-01-19-状态:未解决]
毛成律师的解答:

根据《保险法》及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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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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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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