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家具厂有个员工自离1个半月,再回头要算工资,能否算给他呢?

这员工早就想走了,本厂也是说要放他走的,但要他等我找到合适的人代替他的岗位在让他走,前前后后期限是15天让我们找新人,但是在这期限里趁我们出差他就走了,然后1个半月后来结算工资,这样可以结工资??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18-状态:未解决]
张亚军律师的解答:

工资应当据实结算。如果给你方造成损失,你可以主张相抵。如果你有其他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况,他也可以主张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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