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续签合同 辞退 补偿

尊敬的律师先生,我的情况如下:
一、我于2007年7月份参加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到2010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同我续签合同(可能是公司忘了),但是我一直在我的工作岗位上,2010年6月份产假回家,2011年3月份回公司上班,工作到2011年8月底,我因故回家没回公司,走时没有请假,算是旷工,公司给我交社保交到9月份,往后的都没有给我交,后来打电话到人事部说是把我辞退了。
二、合同期间内,我评上了职称,另外注册资格证书,公司与我签订了证书有偿使用合同,5年,2013年到期,但是从我不上班开始公司就不再给我发使用费用了。
1、没续签合同(公司原因),辞退我我能得到补偿吗?受劳动法保护吗?
2、生育保险给我3000元合理吗?
3、用我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我不上班就不给钱合理吗?
4、用我证书时签订的证书使用合同能代替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吗?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但是证书使用合同没到期,这种情况我与公司算不算无固定期限合同?
5、我一共能得到到少钱的补偿啊?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2-11-状态:未解决]
王名成律师的解答:

1、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生育保险合理3、不合理4、不可以

我咨询王名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日照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商帐追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名成律师 > 王名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