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爸爸在试用一个月工期间,(当月工资是1500元,第二个月工资是2000元,第三个月工资是3000元,在此期间医生说需要住院半个月,另外还要休息两个月)工作时不小心被压到手,造成左手食指,无名指筋建断裂,现已做了手术,正在住院,由我妈妈护理,请问,在养病期间,厂方应该给我妈妈每月多少钱的护理费?又应该给我爸爸妈妈每月多少钱的生活费和营养费。在此期间我爸爸的工资有变化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3-08-19-状态:未解决]
曾波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们当地的护工费计算。我们宜昌第天是50-60元。应该是误工费,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