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求援助

2011年11月份我弟弟和临时雇佣的司机开一辆大货一起去西安拉货。在回来的高速路上由于司机开车时大意与前面停着的车辆追尾,造成一人死亡(男,大约30岁左右),五辆小型车不同程度损坏。司机已被拘留。当时死都家属要求赔偿100万。我弟回来筹钱。死者家属现已在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弟弟买车资金全部是银行贷款(以自已房产)。
针对上述事件请教以下问题。
1,在此事故中我弟和司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2,弟弟是否需要承担行事责任?
3,民事赔偿弟弟经济能力执行,司机是否也有责任分担?
4, 对于受害者我们应该怎么赔偿?赔偿额约需多少?
5.如弟弟实再是不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如何裁决。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3-14-状态:未解决]
石报春律师的解答:

车主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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