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夫临时给村委会翻修房屋时头部受伤该怎么维权

你好!我的妹夫在成都市大丰,于今年五月初与其他三个工友替村委会翻修房屋时不慎从平房楼顶坠下,头部受创导致颅内出血。村委会垫付了十二三万的费用。病人还未完全康复,但村委会要求转到其它医院做后期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村委会不再垫付医药费,要求病人出院,请问前期的医疗和后期的康复及其他一切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注明:村委会书记宣称将其翻修工作全权交给其他三个工友之一负责,他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做?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5-07-03-状态:未解决]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这种事,村委会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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