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法医鉴定产生差异?

我父亲半年内出现两次车祸,第一次车祸是7月31号受伤,头部开颅手术,第二次车祸是11月20号,断肋骨,年初做了一次鉴定,鉴定结果六级,对方不认可,经法院抽签做了第二次鉴定,鉴定结果降了一级七级,请问法院会以哪次鉴定结果为基准,如果我对第二次结果不认可,请问有何方法申请?以湖南的标准一级的差距相差多少赔偿金?谢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07-27-状态:未解决]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以第二次鉴定结果为准。

我咨询田忠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珠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忠贵律师 > 田忠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