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住不上却要交物业费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您好,2015年1月底我们小区通知业主交房,但我户验房后因质量问题拒绝交房,现已是2015年12月底,房屋已基本维修完毕可以收房,却被告知物业费需要从2月1日起收,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若不合理我户该如何维权?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5-12-28-状态:未解决]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你应当从实际接收房屋后交纳物业费,

我咨询田忠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珠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田忠贵律师 > 田忠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