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交通系统老职工事业身份编制随意被取消,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你好:
我叫刘圣洁,男,今年43岁,1990年9月由洛阳市交通学校毕业,分配至伊川县运管所工作,全民固定工。到今年,我已经在伊川县交通系统工作了27年。伊川县交通局、伊川县编委、伊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违反国家政策,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偷梁换柱,擅自取消我的事业身份编制,剥夺我参加伊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体制改革竞聘上岗的权利和资格,并由伊川县交通局领导亲属(不符合条件)顶替我编制,参加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考试考核,致使伊川县出现了工作几十年的运管所老职工没有事业身份编制,不让参加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考试考核,而参加工作时间短,甚至在我们参加工作时有的还没有出生的领导亲属,却参加了伊川县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考试考核的怪现象。像我这样情况的还有二十几个人。我们希望相关律师在百忙之中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使我们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能够得到解决。
1990年我被分配到伊川县运管所工作,全民固定工,事业编制身份(附介绍信),2001年到伊川县运管所驾培股参加援建工作,2005年运管所驾培股被升级为交通局二级机构,全称为“伊川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股级事业单位,当时在编人员34人(有编委名册),其中14人为运管所事业编制人员,县编办新批准事业编制20名。2011年8月,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伊川县交通局有关事业单位进行改制,改制单位包括伊川驾校、伊川县公交公司,2011年8月29日,伊川县编委下发《关于撤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有关事业单位的批复》(伊编〔2011〕41号)文件,撤销伊川驾校事业建制,收回编办新批准事业编制20名(有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我和其他7个人(原为14人,退休、调动6人,现剩余8人)运管所事业身份被保留,我们当时向交通局反映,强烈要求回运管所工作,当时伊川县交通局纪检书记赵安河、办公室主任韩观兴说:“这次改制只是单位性质改变,你们是运管所老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编制身份是一直保留的,你们是援助建设,这里还需要你们,在哪里工作都一样”,我们就相信了。这期间一直到2014年,我一直在通过考试正常晋级,先后拿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证书。(有证书复印件)期间由驾校调出到别的单位仍带有事业编制。
2014年12月24日,洛阳市编委下发《关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洛编〔2014〕37号)文件,对伊川县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伊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副科级,编制130名,文件规定:“县级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定编制所需人员,由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从原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编人员中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未聘用人员由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置”。(附文件)
2015年10月,我到伊川县编办查询我的身份信息,令人震惊的是,我的事业身份编制不知去向,而和我同样情况的由伊川运管所到公交公司工作的人员事业身份编制还在。我是在伊川运管所工作多年的老职工,事业身份编制始终在运管所,这次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伊川县交通局不仅不通知我参加运管体制改革,不让我参加考试考核竞聘上岗,而且不顾国家、省、市改革精神,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擅自把我的事业身份编制从县编委人员库中删除,由伊川县交通局领导亲属顶替,并参加了今年运管人员考试考核,而我是工作多年的老职工不但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甚至连应有的事业身份编制也不知去向,试问,是谁给伊川交通局这么大的权力,不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至使运管所原在编人员不能参加这次的运管改制,是谁给伊川县编委这么大的权力,难道可以擅自把老职工身份编制从国家人事库中随意删除,换做领导亲属的名字吗?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2006年1月1日起,进入事业单位必须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但是2006年以后进入伊川县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是否都是通过考试的,据了解,有的交通局领导的亲属参加工作时的年龄刚满18岁,现在不仅是事业编制身份,甚至还是财政编制,我们认为这严重违反了上级有关规定,随意顶替了我们老职工的事业身份编制。为此,我们多次到县政府、县交通局、县编委反映,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我们恳请相关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我们法律援助,使我们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能够解决,应有的事业身份编制能够恢复。咨询人:刘圣洁13838822825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6-01-05-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