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我单位一位员工,4月15日到岗,前三个月工资为4000,之后每月为4500元,因其请假和迟到等未足额领取,7月和8月缴纳了社保,9月15日辞职。但其在公司期间公司失误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该员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请问这个补偿如何计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1-05-状态:未解决]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按4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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