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子的问题

两人未登记买房子,预售合同上写着我两的名字,以后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两的名字,首付20万,男方家里拿的,贷款40万,以后还贷是我们一起承担,但是基本上他的公积金每月还贷就够了。如果说,以后离婚了,这房子是一半分吗?要是离婚时他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是他家拿的贷款,那是不是我只能拿到20万男方拿到40万。现在登记来不及,他户口还未落户,身份证还得重新办理。怎样才能像登记以后买房子那样这房子才是我两一半分的呢?
补充提问:
未登记结婚买的这房子,假如说到以后离婚了,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6-01-07-状态:未解决]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这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了,也是平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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