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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急 谢谢
公司因股东纠纷停业(宣布解散)一段时间后,被其中一个股东全部接手后又叫我们回来上班,但公司设备又租给别的的公司,原来的公司只做劳务。现在我所在的部门已解散,公司想把我的工作换成其他的或者转给其他公司(工作不变),我必须无条件接受吗?我可以要求原来的公司补偿吗?有4年工龄。
补充提问:
请问有法律依据吗?不然公司肯定不想赔。
咨询者:
yfylove9968
贵州
[
咨询时间:2016-06-02
-
状态:未解决
]
田忠贵律师的解答:
这个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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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贵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珠海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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