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后的保险赔偿期限
律师,您好。
本人去年出了次交通事故,本人驾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认定本人负全责。电动车主颅内出血,行了开颅手术,颅脑修补手术。目前,伤者状况良好,但一直没去做伤残鉴定,只是隔几各月去医院复查。
请问:1、法律对伤着做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否有限定,总不能一直这么拖着吧?
2、保险公司对事故赔偿的时间是否有限定,因为伤着的医院费是本人先垫付的,能否先向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部分?
3、法律对这类交通事故规定的索赔期限是多久?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3-22-状态:未解决]